登录
注册
国内赛事-2016“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”之“美丽乡村” 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2016“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”之“美丽乡村” 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6-07-29 来源:天下摄影网 点击:9129 次  【打印

“海山仙子国,邂逅寄孤蓬,万象图画里,千岩玉界中”,山海之灵气滋养了临海,两千多年的历史和山河形胜,造就了这座古城。

近年来,乡村旅游已逐渐成为国内旅游的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,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,并承载着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意义。以“文化为魂,山水为魄”的古城临海,也全面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。临海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,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,打造“苍山灵水千年古城,嘉禾圣果一品乡村”的美丽乡村建设的品牌形象。展开“一镇一品牌、一村一特色、一路一景观”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。从“美丽乡村”建设到全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,逐渐实现千年古城的新崛起。

穿行于临海乡村间,黑色的柏油路两旁是一幢幢粉墙黛瓦的民居、一片片青翠的绿化苗木和姹紫嫣红的花卉,好似一幅生机盎然的江南半山区的风情画卷。临海“美”的分享时刻,就是从这样的一个个美丽乡村开始。一首“三部曲,四季乐”的乡村旅游之歌在临海唱响。“第一部曲”,山水形胜的自然风光游;“第二部曲”,厚重缠绵的文化体验游;“第三部曲”,现代都市人回归田园的特色农业生态游。三部曲唱出临海旅游的古今特色。再配以“春夏秋冬”为主题的“四季乐”节庆活动,吟出了临海乡村旅游的副歌。

继2014年、2015年连续成功举办两届“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”摄影大展后,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携手中国摄影报社,共同举办2016“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”之“美丽乡村”全国摄影大展。本次大展旨在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、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临海市乡村旅游资源,吸引更多的人前来临海体验属于临海人独有的幸福,感受临海人“面朝大海、诗意而居”以及“甘其食、美其服、安其居、乐其俗”的美好状态。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。

主办单位: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、中国摄影报社

协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承办单位: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、临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临海市摄影家协会      

官方网站:诠摄汇网(www.cppfoto.com)

合作媒体:腾讯网图片频道、新浪网图片频道、影像中国网、新华网摄影频道、央广网、国际在线、中国新闻图片网

征集时间

2016年5月—2017年5月15日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

征集主题

全面征集取材于临海市境内(不含临海市古城区、桃渚古城),反映乡村自然风光、人文风情、乡村生态旅游等内容的摄影作品。

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

入展作品100幅,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。

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临海市旅游局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,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征稿细则  

1. 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,投稿数量不限,谢绝组照及历届“千年古城 更忆临海”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投稿。

2.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,但必须取材于临海市境内,能体现当地地域特征,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

3.作品入展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(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,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)。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

4.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入展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
5.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、反馈。中国摄影报、诠摄汇网(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)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。

6.对于入展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,并可不支付报酬。

7.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
8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9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10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取消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11.本次大展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12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作品评选
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选。

投稿须知

1.网络投稿:

作者可在诠摄汇网(www.cppfoto.com)“参展”专区“2016临海全国摄影大展”中注册,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。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—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。

2.光盘、U盘投稿:

光盘、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,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word文档)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—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投稿作品以光盘(CD-R或DVD-R)、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:

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“2016临海全国摄影大展”办公室收(100007)

联系人:夏雨欣

电话:010—65251661

3.网络及光盘、U盘投稿不得重复。

优惠事项:

为方便创作,摄影大展期间,凡持本人中国摄影家协会及各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、身份证,可不限次数免费进入临海市境内景区创作。



返回首页 | 关于天下摄影 | 服务条款 | 广告服务 | 摄影互动 | 招聘栏目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版权所有
天下摄影交流群:一群:35765943    二群:176326500  人像群:90556132
Copyright © 2009-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:陈明律师